东华大学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4浏览次数:1606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1226日~28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10号)文件要求,现就东华大学考点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于20151214-1228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东华大学考点考生于20151223-1228日登陆东华大学研招网首页——快速通道——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dhyz.student.dhu.edu.cn:82/)——“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考场安排。考生可提前一天来考点熟悉了解本人所在考场的方位(考场所在区域已在准考证上标明)。

三、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上午8:00;下午13:30开始入场,须通过身份证刷卡验证、违禁物品检查后,准予进入考场。提醒考生安排好时间,提前出行。

四、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 号令)规定,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将以考试作弊论处。本考点各考区不设置手机寄存处,且不负责保管。请考生务必注意,不要携带手机入场。

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六、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七、考生考试答题时,必须使用规定的文具。涂点须用2B铅笔,书写须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上述考试文具一律由考生自备。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携带相应考试科目允许且符合要求的计算器及其他辅助答题工具。如准考证上未作特别说明,则考生不能携带计算器及其他辅助答题工具进入考场。

八、本次考试全部在配置视频监控录像设施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员监管,按照考场统一指令实施考试程序。

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部分考试作弊行为将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敬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文件,务必遵照执行、诚信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摘要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第33号令)

3《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

4《全国硕士研究生入考试考生诚信试公告》

十、私家车进入我校延安路校区需停车取卡,按照6/时(全天最高48元)标准收费,因考生人数较多,为避免进校车辆拥堵,造成考生入场时间延误,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我校。交通指南及考场具体方位请见以下链接:

1交通(仅供参考)

延安路校区交通:地铁34号线(延安西路站);公交车57路、127路、925路、936路、沪青专线等;

松江校区交通:地铁9号线(松江大学城站)转公交车松江13路、松江15路、松江24路(东华大学站)。

2松江校考场位意图

3延安路校区场位置意图

十一、考试期间,延安路校区有少量学生宿舍可供住宿,如需住宿可于考前两天联系宿舍管理部:021-62378998

  

东华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