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健康申报、政审、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100624



*2023年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生编号查询.pdf

各位202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健康状况、政治思想、人事档案(全日制)等材料。为便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特别是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登记信息、准备相关材料、办理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同学们根据实际条件适时准备。

一、健康状况自主申报

范围:全部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学生)

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本校招生专业实际要求,全部拟录取考生须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拟录取查询”,进行“健康状况自主申报”(先注册后登录,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我校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况筛查及存档。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瞒报、虚报病史,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政审表

范围:全部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学生)(准考证号即为考生编号)

要求:

1、自行下载附件1《东华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pdf》(以下简称政审表);

2、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

3、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4、5月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拟录取学院。注:考生在寄送政审材料时,请在封面的正面写上“研究生政审材料”字样。各学院收取政审表地址如下:

*为确保政审材料顺利送达,请严格按照学院备注的邮寄方式寄送。

学院名称

收件地址

邮编

收件电话

收件人

咨询电话/邮箱

备注

纺织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32号楼202室纺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13817778117

唐老师

fangzfb@dhu.edu.cn

请用EMS方式邮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5号材料学院楼C328(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00

021-67792859

江老师

021-67792859

请用EMS方式邮寄

化学与化工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300弄32号综合楼321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13701927057

赵老师

hgfb@dhu.edu.cn

请用顺丰快递邮寄

机械工程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4号学院楼机械学院4015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021-67792407

安老师

021-69972407

请用顺丰快递/EMS邮寄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学硕)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49号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中主楼165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021-62373121、

13764093013

徐老师

xxyxxyxxy@dhu.edu.cn

请用顺丰邮寄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专硕)
(MPAcc/MF/ MIB/物流工程)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管理新楼205室(专硕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021-62379912、

13761224446

贾老师

zszs@dhu.edu.cn

请用顺丰/EMS方式邮寄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专硕)
MBA/MEM)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新楼205室MBA教育中心(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021-62373788、
13818389273

谢老师

mbazs@dhu.edu.cn

只收顺丰快递,请不要发顺丰同城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49号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中主141办公室(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15900774403

张老师

15900774403

请用顺丰邮寄

MFA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中山西路849号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三教804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021-62373608-805

陈老师

chenmengmeng@dhu.edu.cn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300弄东华大学32号综合楼203室里间(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13817713960

张老师

zhangxueqin@dhu.edu.cn

请用顺丰/EMS邮寄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300弄32号楼325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021-67796280

盛老师

hjfb@dhu.edu.cn

请用顺丰邮寄

理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2号学院楼2438(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99

021-67799820

理学院政审组

021-67799820

请用EMS邮寄

人文学院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中主144(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021-62371066

汪老师

an@dhu.edu.cn

请用顺丰邮寄

外语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1号学院楼537室外语学院办公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021-67792446

李老师

wyfb@dhu.edu.cn

请用EMS邮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1号学院楼208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02

18855495658

张老师

021-67792058

jsjfb@dhu.edu.cn

请用顺丰/EMS邮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MEM)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中北楼378办公室(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13817906198

杨老师

jsjxygct@dh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1号学院楼417(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18021090709

于老师

021-67792393

请用EMS邮寄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4号学院楼3103(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021-67792737

王老师

wangxuebao@dhu.edu.cn

请用顺丰邮寄

 

 

三、调档函

范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东华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取人事档案。

要求:

1、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录取查询,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系统开放时间9:00-16:00);

2、如实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3、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

4、档案由保管部门机要或EMS(学生档案专项通道)寄送至东华大学学生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219室,东华大学学生处方老师收,邮编:201620,联系电话:021-67792298)。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7月底前由毕业单位统一寄送,非应届毕业生于5月31日前寄达。

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范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考生无需办理。

   要求: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交学院辅导员,无需过早办理。

1、党组织关系

①非上海地区的研究生新生党组织关系,需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党组织或省(直辖市)、市级教育工作党委等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转入单位或去向填写“东华大学XX学院党委”。

②上海地区的研究生新生的党组织关系,按照录取学院名称,抬头写 “东华大学XX学院党委”。

请提醒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同时协助办理网上转移手续。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纺织学院

施老师

021-6779871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任老师

021-67798719

化学与化工学院

赵老师

021-67792608转807

机械工程学院

黄老师

021-67792075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屈老师

021-62373736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许老师

021-62373610转815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夏老师

021-5769717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1-67792512

理学院

孙老师

021-67798736

人文学院

周老师

021-62376733

外语学院

于老师

021-6779244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老师

021-6779229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宣老师

021-67792393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1-67792737

 

2、团组织关系

共青团员应带县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若团员证遗失,需提供团组织关系证明,入校后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团委补办。已注册网上“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在入学一个月内,登录系统,将团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团组织转到“上海市——东华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团总支)——具体所在团支部”,尚未注册“智慧团建”的团员,入学后联系学院团委进行录入。

校团委网址:https://dhuyoung.dhu.edu.cn/

五、户口迁移

凭《录取通知书》、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户口迁移证》。

1、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不迁户口上海市常住户口(含毕业后已经落户上海社区公共户及单位集体户口)的研究生不迁户口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遵循自愿原则,凡就读期间需要办理出国、考驾照、考会计证等需要在学校出具户籍证明的各项事务,建议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在本市其他高校的研究生需提供学校集体户口户籍证明。

2、户口迁入只受理今年入学的新生,入学期间统一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今年入学的新生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此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户口迁入学校后除开除、退学、转学外,在读期间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中途将户口迁出。

3、为防止丢失“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请学生尽量在入学报到前一周前往派出所办理上述事项。

4、“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在入学教育期间由辅导员统一分类收取。“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注明本人所在学院和身高、本人联系电话

5、户口迁移证明上迁往地址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填写,服装学院、管理学院和人文学院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其他学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请严格按照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填写户口迁往地址,若因填写错误造成户口迁移失败,责任自负。

6、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集体户的管辖派出所为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天山路派出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集体户的管辖派出所为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大学城派出所。

7、有关户口迁移证明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户口迁移证

项目要素

姓名

是否与户口簿、身份证记载一致

仔细核对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曾用名

是否与事实曾用名一致

性别

注明“男性”或“女性”

民族

注明是哪个民族

出生日期

是否与实际出生日期一致

出生地

直辖市直接填写,其余省市必须填写省级省份和二级地市级城市,或县。即填写至(非直辖市)市或县(如:**省**市、或**省**县),并核对是否与实际出生地一致

籍贯

直辖市直接填写,其余省市必须填写省级省份和二级地市级城市,或县。即填写至(非直辖市)市或县(如:**省**市、或**省**县),并核对是否与实际籍贯一致

婚姻状况

该栏不能空白,婚姻状况必须确定,未婚注明未婚,已婚除注明已婚外,还必须记载配偶姓名

公民身份证编号

是否与所持身份证号码一致,必须是18位编号

迁往地址

服装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新生(延安路校区)填写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其他学院新生(松江校区)填写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注:户口迁移证必须计算机打印,不能手填;其右下角日期处,必须有原迁出派出所的公章。

 

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获得户口迁移证后仔细核对以上项目要素,如与实际情况不符、项目要素缺漏等情况,请及时与开具《户口迁移证》的公安派出所联系更正。

 

六、填写东华大学2023级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pdf(附件2)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新生需填写。学院、专业需填写录取学院、专业。学号待录取通知书下发后,按照通知书上学号填写。

未婚新生本人声明签字即可。

已婚新生计生部门意见由原就读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已婚新生计生部门意见由学院本科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七、注意事项

1、请勿将人事档案、政审表寄送到我校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5月中下旬由学院政审负责人、接收档案负责人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内录入档案到达信息和政审审核结果,届时考生可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录取查询进行查看,请勿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及政审结果。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4、咨询请发送邮件至gs@dhu.edu.cn,请注明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学院及专业,尽量将问题阐述完整。

后续通知请密切关注我办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

 

附件1:东华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pdf

附件2:东华大学2023级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pdf

东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