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新生均须填写,录取类别为定向(不含少民骨干计划新生)的新生除外。 学院、专业需填写录取学院、专业。学号待录取通知书下发后,按照通知书上学号填写。 1. 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新生的计生部门意见由原就读学校计生办或原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 2 . 本校应届毕业生新生的计生部门意见由学院本科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3 . 新生报到时将此表(需盖章)交学院辅导员老师存档。 东华大学计生办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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