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吸引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从2014级起我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为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系列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华学〔2014〕3号)文件中《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标准
1.评审对象
参评对象为具有我国国籍的2017级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等不参加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审。
当年长学制班转为博士学籍的学生可以参评博士新生奖学金。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当年长学制班转为博士学籍的学生均可获得博士新生奖学金。博士新生奖学金为每人5000元/元/年。
2.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设二个等级:特等奖0.8万元/生/年,一等奖0.4万元/生/年。
3.研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名额
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统筹控制获奖比例。评审比例为硕士新生入学人数的5%,其中特等奖1%,一等奖4%。各学院的名额请根据当年各学院的招考实际人数进行核定。
二、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
5.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参评新生奖学金;
6.各学院依据研究生新生入学综合成绩及本科期间表现综合评定2017级新生奖学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在原培养单位受到纪律处分者;
2.调剂录取和破格录取者。
三、硕士新生奖学金评审程序和时间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在每年研究生复试阶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学校审定的方式择优评审。
1.个人申报。3月31日前,参评硕士研究生填写《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提交者,将视为自愿放弃参评资格。
2.学院初评。各学院按照学校和学院评审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学院推荐名单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4月7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学生处。
3.学校审定。4月中旬,东华大学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确定东华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公示3天。
四、其他
1、博士新生奖学金学院将当年长学制班博士学籍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管理科即可,无须评审。
2.各学院须报送《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2),须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学生处,并将电子版发glk@dhu.edu.cn。
4.2017级新生奖学金终审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将于11月底之前一次性发放奖金。
各学院具体评选办法见学院公告。
关于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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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