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级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8916

东华大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新生,经教育部录检审核通过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应届毕业生:政审表到达并通过审核;②历届毕业生:档案、政审表到达并通过审核、定向考生已签订定向协议书,为符合录取通知书寄发条件。

学生可登陆平台实时查询档案/政审到达及审核情况。

第一批符合寄发条件(截止7月11日)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于7月12日(周一)开始寄发。即日起,所有考生可登陆“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录取查询”,查看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寄送日期及快递单号。查询状态显示“暂缓发放”的新生,需补齐相关材料后,于第二批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待定。

1、邮寄

查询状态显示为“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寄出,邮寄地址以学生平台中确认的地址为准。部分未及时登录平台确认的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请注意查收。

2、自取

查询状态显示为“自取”,新生录取通知书请在所显示校区领取。

(1)领取时间:7月12日(周一)至7月14日(周三),每天9:00至11:00,12:30至16:00。  

(2)领取地点:

延安路校区: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中心大楼北翼358-5房间,电话62373355;

松江校区: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302房间,电话67792430。

(3)领取凭证:

新生本人领取,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卡);

委托他人代领,需出示受委托人身份证,并核对新生身份证号码。

 

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宜,将通过东华大学研招网(http://yjszs.dhu.edu.cn/)及官方微信“东华研招”发布,敬请关注。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