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所有学院 |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博士、硕士) | |
3.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博士、硕士、博士后) | |
4.东华大学优秀博士生国际访学项目(面向博士生) | |
5.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面向博士生) | |
纺织学院 | 1.与法国鲁贝国立高等纺织学院的双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 |
2.与美国费城大学的硕士学位交流计划 | |
3.与加拿大拉瓦尔大学交换生项目 | |
4.与美国康奈尔大学联合培养 | |
5.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联合培养 | |
6.与新加坡国立大学联合培养 | |
7.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联合培养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学习交流 |
2.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莱布尼茨研究所联合培养 | |
3.与以色列巴伊兰大学联合培养 | |
4.与美国石溪大学联合培养 | |
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1.与德国雅各布大学交换生项目 |
2.与荷兰特温特大学联合培养项目 | |
3.与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联合培养项目 | |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 1.与德国劳特林根应用技术大学欧洲商学院交换生项目 |
2.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交换生项目 | |
3.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技术大学交换项目 | |
4.与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研究生双学位项目 | |
5.与英国拉夫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项目 | |
6.与英国玛格丽特女王大学研究生双学位项目 | |
7.与比利时安特卫普管理学院研究生双学位项目 | |
8.与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研究生双学位项目(MBA) |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1.与意大利欧洲设计学院(IED)联合培养项目 |
2.与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联合培养项目 | |
3.与法国上阿尔萨斯的合作交流 | |
4.与德国汉堡国际传媒艺术与新媒体学院学习交流 | |
5.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合作办学 | |
6.与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合作办学 | |
7.与英国伦敦艺术大学交换生项目 | |
8.与韩国延世大学交换生项目 |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与德蒙福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硕士) |
2.与日本宇都宫大学工学部合作交流项目 | |
外语学院 | 1.与日本杏林大学交换生项目(校级合作) |
2.与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交换生项目(校级合作) | |
3.与日本明治大学交换生项目(院级合作) | |
4.与日本东京农工大学交换生项目(院级合作) | |
5.与瑞典达拉那大学交换生项目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与美国普渡西北大学交换生项目 |
2.与德国劳特林根大学交换生项目 | |
3.与瑞典中瑞典大学交换生项目 |
所有学院 |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计划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重点选派领域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我校学生可申请该项目,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符合申请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来自高等院校的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④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类别及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要求参照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要求参照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 3)选拔及派出 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同时也可利用现有校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通过各学院研究生导师与国外院校的合作渠道联系派出。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获公派留学资格的研究生提供的资助内容包括: (1)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2)部分专项合作项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具体资助范围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5)我校选派情况 国家于2007年开始公派留学项目,实施15年来,我校累计录取和派出公派留学研究生达到750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565人,攻读博士学位134人,联合培养硕士生34人,攻读硕士学位17人。分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爱尔兰、瑞典、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丹麦、瑞士、西班牙、新西兰等近20个国家的大学或研究院所交流学习,留学单位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博德研究所和加拿大国家研究院等50余所世界一流名校和研究机构。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博士、硕士) 1)选派对象 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3)选派专业或研究领域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4)留学单位:留学人员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 5)资助内容: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6)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 详见东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dhu.edu.cn/)
3.东华大学优秀博士生国际访学项目(面向博士生)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促进我校与国外著名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推进“122”培养模式,扩大研究生海外访学和国内访学规模,提升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按照“211工程”创新人才建设计划,我校决定设立优秀博士生国际访学项目,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博士生赴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 1)选拔范围和时间:选拔范围为我校学习优秀、研究能力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生。选拔派往国外大学进行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派出手续及协议签订:所有学生需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资助金额、期限,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资助金额及管理:资助金额每人每次6万元人民币。学生在学期间,需要按季度向我校主管部门汇报学习情况。对于表现优异的博士生,回国后可作为优秀博士论文候选人来进行培养。
4.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面向博士生) 为促进我校博士生学术水平交流能力,实现每位博士生在读期间能够赴国外开展一次学术交流、开阔视野的目标,资助全日制博士生赴海外参加学术会议或开展短期访学。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gs.dhu.edu.cn)每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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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详询所属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