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2浏览次数:67815


各位2022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现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事宜通知如下,请同学们根据实际条件适时准备。


   范围:非定向就业“申请-考核”拟录取研究生

   要求: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交学院辅导员,无需过早办理。

1、党组织关系

①非上海地区的研究生新生党组织关系,需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党组织或省(直辖市)、市级教育工作党委等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转入单位或去向填写“东华大学XX学院党委”。

②上海地区的研究生新生的党组织关系,按照录取学院名称,抬头写 “东华大学XX学院党委”。请提醒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同时协助办理网上转移手续。

2、团组织关系

共青团员应带县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若团员证遗失,需提供团组织关系证明,入校后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团委补办。已注册网上“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在入学一个月内,登录系统,将团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团组织转到“上海市——东华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团总支)——具体所在团支部”,尚未注册“智慧团建”的团员,入学后联系学院团委进行录入。



 

东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