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2023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3699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7月中上旬开始寄发第一批录取通知书。请拟录取新生务必及时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博士报名查询系统——拟录取信息查询”(请尽量在工作日9:00-16:00登录系统),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截止时间为6261600)。录取通知书均为“邮寄”方式。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投递无误,请务必按时完成确认。

发放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

62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7月底之前由考生硕士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归齐后寄东华大学学生处。应届硕士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东华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2、历届毕业生(非定向就业)

62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63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政审表和档案分别寄送)。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3、历届毕业生(定向就业)

62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请通过报名邮箱查收协议相关事宜),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东华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