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06浏览次数:17287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参考《东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2025年,我校拟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三)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三)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9.推免生的报名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1015日至10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109日至10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等事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1.初试

初试时间:

12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体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体育综合满分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yjszs.dhu.edu.cn)或中国研招网公布。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六、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

我校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招收定向与非定向就业考生,其他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国家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八、学制及校区

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5年。各专业学制见招生目录。

学校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学院(中心)全日制研究生就读松江校区。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情况以学院通知为准。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其他

1.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东华大学研究生

学校地址: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      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     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7792430(松江校区),02162373355(延安路校区)

  址:https://yjszs.dhu.edu.cn

电子信箱:gs@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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