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12618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领导指导和统筹管理。

2.各招生院系(以下简称“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本指导意见制订复试实施细则。

三、复试方式、时间及要求

1.复试方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三月中下旬至四月上旬,具体方式由学院确定并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

2.复试确认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当在3201600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研究生报考系统——“复试信息确认”栏进行复试资格确认,填报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密切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各学院关于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规定,了解复试环节和复试相关政策法规,提前做好准备。

3.  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严禁录音、录像、拍照、直播、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考试情况。

(2)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试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参加复试的,迟到2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4)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考试工作人员要求离开复试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4.我校不收取复试费。

四、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校及人脸验证使用)、复试通知书。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核验学生证。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报名时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还需提交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复印件;

2)往届生核验学历证书。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名时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

3.考生本人签名、签署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一)。《诚信复试承诺书》须下载打印,认真阅读后亲笔签名确认。

4.学院要求的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可以包括大学本科成绩单、个人陈述、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作品集、专家推荐信等。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复试材料提交的方式和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各学院将依据上述材料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如提供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

1.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专业要求设计考核内容,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2.复试成绩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领域或方向)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3.学院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考生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六、调剂复试

相关政策另行通知。

七、录取

1.全校复试工作完成后,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2.全日制考生的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非全日制考生体检工作以学院通知为准。

八、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3355021-6779243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gs@dhu.edu.cn

监督和举报电话:021-67792259

监督举报邮箱:jwjc@dhu.edu.cn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317

附件一:诚信复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