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2025级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和签订定向协议的通知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7月中上旬开始寄发第一批录取通知书。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条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结果查询中完成“健康状况自主申报”,经教育部审核通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拟录取新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1.应届硕士毕业生6月3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7月底之前由考生硕士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归齐后寄东华大学学生处。应届硕士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东华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2.历届毕业生(非定向就业)6月3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7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政审表和档案分别寄送)。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3.历届毕业生(定向就业)6月3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见第三条相关说明),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